協會推薦制度 協會夥伴公司如參加公開活動獎項徵選,有相關申請獎項推薦函需求,需詢求協會提供推薦函/書,以下為申請流程,請依照流程提出申請。 申請流程 活動截止前三十日向協會提出申請檢附申請獎項、推薦辦法、自薦文件提供協會秘書處 Service@tieataiwan.org資料送交理監事審核(十四天)審核完成,通過 : 予以推薦 ; 不通過 : 退回 若有疑問請聯絡我們 分享此文:TwitterFacebook請按讚:喜歡 正在載入...